(一)什么是實名辦稅?
答:實名辦稅是指稅務機關在辦稅人員身份明確的情況下受理納稅人涉稅事項,包括實名認證和實名驗證。
(二)為什么要施行實名辦稅?答:實名辦稅的施行將進一步厘清征納雙方責任,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降低納稅人及其辦稅人員在辦稅過程中的涉稅風險,讓守法者盡享優質服務,讓違法者無處遁形。
(三)哪些納稅人需要進行實名辦稅身份信息采集?
答:在嘉興全市范圍內設立登記的納稅人,除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外,均需要進行實名辦稅身份信息采集。
以下納稅人須到主管國稅機關現場完成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采集后才能辦理實名辦稅業務:
1.2017年9月1日后設立登記的納稅人;
2.被錄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統的納稅人;
3.納稅信用等級為D級的納稅人;
4.出口退(免)稅企業管理類別被確定為四類的納稅人;
5.稅務機關確定的需要監控的風險企業。
除上述五項以外的其他納稅人,須在采集過渡期內完成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采集,采集過渡期從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需要進行實名辦稅身份信息采集的人員有哪些? 答:需要進行實名辦稅身份信息采集的人員是指納稅人的辦稅人員,辦稅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和聘任的辦稅員、購票人員以及稅務代理人。 (五)需要進行采集的身份信息有哪些? 答:身份信息采集的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影印件、移動電話號碼、人像信息等。以下證件為有效身份證件: 1.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 2.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外國公民護照; (六)到國稅機關現場采集身份信息,須帶哪些資料? 答:納稅人前來現場采集身份信息的,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辦稅人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稅務代理合同(協議)原件。 (七)辦理哪些業務需要實名辦稅? 答:過渡期內,辦理以下業務需要實名辦稅: (1)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設立、變更、注銷的; (2)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稅(費)種認定; (3)納稅人辦理發票種類、限額核定與調整,發票領用、繳銷等發票類業務的; 過渡期結束后,需要實名辦稅的業務為依納稅人發起的全部涉稅業務。 (八)可以通過哪些渠道錄入實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 答:身份信息采集方式有以下兩類: 1.現場采集(適用于所有納稅人); 2.互聯網采集(適用于納稅信用等級為A、B類納稅人,目前該功能尚在開發中)。 (九)現場采集身份信息是指什么地方? 答:現場采集身份信息中的“現場”,是指納稅人所屬的主管稅務機關。需進行現場采集身份信息的納稅人需要攜帶所需資料前往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現場采集。 (十) 身份信息采集后,如果辦稅人員的信息發生了變更,該怎么辦理? 答:進行實名信息采集后,若已采集的納稅人辦稅人員信息發生變動,則需要進行實名信息重新采集或變更,信息變更須到主管國稅機關現場變更; (十一)現場采集身份信息是否需要本人前往? 答:是的,需要進行現場采集的人員,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親自前來往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身份信息采集。 (十二)已經完成了身份采集后,怎樣進行實名辦稅? 答:已經完成了身份信息采集的辦稅人員在辦理實名辦稅涉稅事項時,需先通過身份驗證(身份證原件),驗證通過后方可辦理。 (十三)個體工商戶需要實名辦稅身份信息采集嗎? 答: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屬于實名辦稅范疇,需要進行身份信息采集,除此之外的其他個體工商戶暫不列入實名辦稅范疇。 (十四)個人前來代開發票是否需要實名辦稅? 答:目前暫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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