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隨著營改增的深入,各企業對發票的需求越來越苛刻,任何經營活動都離不開發票,由此,也給一些人帶來了可乘之機,他們利用企業對發票的渴求,而虛開發票、買賣發票,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
那么有人會說,他們虛開發票難道就不交稅嗎?當然,既然想虛開,稅肯定他們就不會正常繳納。這些虛開發票者往往是開上大批量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后通過網絡以及電話等各種途徑,以較低的價格賣給有需要者,然后再將發票作廢或者是直接走人。而購買方在認證以后,第二個月肯定會被稅務部門稽查,并進行補稅和罰款!那么,這些虛開買賣發票的人他們是如何辦理的公司并領鉤的發票呢?其實很簡單,就是通過很多的代賬公司來辦理的!
那么他們是如何找到代賬公司的呢?更簡單了,現在很多的代賬公司為了拓展業務,大都在 58同城,趕集網之類的網站做廣告宣傳,那些虛開發票的人就是從這上面得到的信息,與距離自己較遠的代賬公司聯系。他們電話中往往提供比較高的價格,要代賬公司找地址,法人不出面,成立公司就是一般納稅人,然后就買大量發票,而且都要求達到最高限額,購買發票后一般會當月把發票開出,然后迅速失聯,再也找不到人!
這樣的情況是非常危險的,由于他們任何信息和資料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資料信息),所有的工商、稅務和銀行等工作都是由代賬公司來操作。地址代賬公司找,經辦人和聯系人也都是代賬公司的人,開戶信息也只能有經辦人去做并經辦人簽字辦理。那么這種企業一旦違法以后,責任只能由當時的經辦人來承擔,想想吧, 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這樣也許賺了對方的一點小費用,結果把自己搭了進去!這樣做,完全就是犯罪!
其實這樣的事情也很好防范,首先作為代賬公司,不能只考慮經濟利益,是錢就賺,必須考慮由此開來的風險;再就是這樣的情況,一般都是外地人聯系,而且承諾的代理費用也比較高,不怎么討價還價,最主要的是他們不到現場,不提供信息資料,只是讓你幫他們工作,所有身份信息和地址都有代賬公司提供。一旦遇到這樣的,即時承諾的費用再高,也不能去做!甚至當你幫他們做完以后,代理費都不會再給你,因為你根本聯系不到他們了!
所以在這里,中誠企業建議大家,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身份證,會計從業證書。一旦被利用,就會產生從業污點,根據現行規定,非正常企業、風險疑點企業財務人員被另一公司聘用的,將被重點監控對象,我想沒有企業會聘用污點備案財務財務人員自找沒趣;再就是切莫去做貪小便宜的事情,財務是一項非常嚴謹的工作,再幫他人工作前一定要考慮到各方面的風險意識后再進行!
不過在這給大家介紹一個經驗,也是一個代賬公司,當他接到外地一個要求注冊公司的信息時,對方也是要求不到現場,不提供地址,給了個身份證(估計是假的)。該代賬公司要了很高的價格,然后什么也沒有做,過了幾天后給對方聯系,說是稅務部門核準身份信息說是法人身份信息有誤,要求法人必須到現場。結果對方說是不辦了,要求退錢,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當然,不管怎樣,對于這樣的事情,肯定不建議大家去做,不要因小失大。并且作為代賬公司,也有義務告知你們代賬的客戶,千萬不要去虛開和買賣發票!要讓大家要明白一個道理,最賠錢的買賣就是犯罪!
近日,湖南彭小明因涉嫌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發票罪被湖南省株洲市檢察院批準逮捕。2014年8月,彭小明在其侄子彭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借用其身份證在株洲注冊登記成立株洲市鵬宏紡織有限公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彭某,在蘆淞區國稅局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但彭曉明卻是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負責人。公司成立后并無任何實際的生產經營行為,目的就是為非法牟利。
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期間,彭小明以票面金額2%的價格共購進39份可用于抵扣稅款的普通發票,合計金額為1224萬余元,向株洲市國稅局騙取抵扣增值稅款共計159萬余元。
2013年11月,李某在釋某某不知情的情況下,以釋某某的身份信息向云南武定縣工商局申請注冊成立了釋某某藥業有限公司。同時向武定縣國家稅務局申辦了稅務登記手續,并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公司法人為釋某某,公司業務由李某負責具體操作。
2014年3月,李某又在李某某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李某某的身份信息向云南武定縣工商局申請注冊成立了李某某藥業有限公司。同時向武定縣國家稅務局申辦了稅務登記手續,并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公司法人為李某某,股東何某某(其本人不知情),公司業務由李某負責具體操作。
李某在2013年11月至今以武定縣兩個藥業有限公司的名義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虛開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收購免稅農產品)1126份,票面金額94781745.45元,稅額14162789.55元,價稅合計108944535.00元。用于進項抵扣,以獲得進項稅額,并將獲取的進項稅額虛開增值稅銷項稅票予以出售獲利,共計以兩個藥業有限公司的名義虛開了云南省增值稅專用發票152份,票面金額109911549.21元,稅額18684963.39元,價稅合計128596512.60元;通過中間介紹人出賣給河北省、湖北省等2個省市的3家受票公司。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現實生活中,居民身份證被冒用、盜用的情況經常發生,尤其要注意的是身份證被他人冒用注冊設立公司,這會給當事人生活造成了極大困擾,甚至巨大的財產損失。
1、當事人真正要自己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時會受到限制。根據《公司法》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如果身份證被他人冒用注冊了公司,而在當事人真正想自己投資設立一人有限公司時就會收到限制而不能設立,進而給被冒用人帶來極大的麻煩。
2、可能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的規定,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同時,根據《公司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在認繳制注冊公司的制度下,如果冒用人僅以認繳成立公司而沒有出資到位,或者公司財產管理混亂,那么被冒用人就有可能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可能會被工商行政機構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因此,如果冒用人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出資的,可以由工商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處罰。
身份證被冒用注冊設立公司會帶來如此大的風險,一旦發現,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維護自身權益:
1、取得相關證據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侵權人的行為造成被冒用人經濟損失或者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侵權人就可能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偵查。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要求工商部門撤銷行政許可,吊銷該公司的登記。
3、以工商部門給予公司登記的行政行為違法,損害被侵權人合法權益,對工商部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工商部門撤銷公司登記行政許可。
4、以實際侵權人即投資人、注冊代理機構、被注冊的公司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